政府和開放的我們党於27日就企業過去的財務欺詐問題,確定了今後2年內將其排除在證券集體訴訟物件之外的方案。
黨政當天在國會舉行了由政策委議長洪在馨主持的財政經濟委員會,決定制定包含以上內容的證券集體訴訟法修正案。法制司法委員會所屬議員、副總理兼財政經濟部長官李憲宰、法務部長官金升圭、金融監督委員長尹增鉉等出席了當天的會議。
如果實行該修正案,財務欺詐問題將經過2年的暫緩期限,從2007年1月開始成爲證券集體訴訟物件。
但一些法司委員反對這一方針,因此,在法案最後審議過程中將遭到阻礙。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