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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起進行道路工程事先要討論對環境的影響

從明年起進行道路工程事先要討論對環境的影響

Posted December. 08, 2004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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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明年開始,如果想修建道路或推進大型國策建設事業,應從事業妥當性調查開始,必須調查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徵求環境部的同意。

環境部8日表示,環境政策基本法執行令修正案7日已獲得國務會議的通過,將從明年開始生效。該修正案的內容爲,不論國家和地方自治團體推進的工程費用高達500多億韓元的建設事業及其規模,將把所有道路建設工程列入“環境影響事先討論”物件。

環境影響事先討論制度於2000年8月首次引入。但迄今爲止,實行範圍只局限在旅遊、工業園區建設、新城市等宅地開發和高爾夫球場建設事業。

據該修正案介紹,過去事先沒有討論環境影響問題的道路、鐵道、大壩、運河、港口等大型國策事業今後在制定計劃過程中和進行妥當性調查階段,應與環境部和地方環境廳討論對環境的影響。

特別是,高速公路應在妥當性調查階段,討論環境問題。而沒有接受妥當性調查的國道和地方道路將在選擇路線時,討論對環境影響問題。

如果實行該修正案,將會防止發生類似于新萬金開拓事業和京釜高速鐵路千聖山隧道工程等事例。這些工程因工程計劃制定完畢或工程開始後才發現破壞環境的因素,與環境團體發生了矛盾。

環境影響事先討論制度與以推進事業爲前提,在正式實施階段檢查是否需要補充的“環境影響評價”不同,它是從事業推進階段開始,衡量該事業利弊的制度。因此,如果環境部在環境影響事先討論中不同意進行該事業,就不能推進事業。



李完培 roryrery@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