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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造“Cenox”有罪

Posted August. 11, 2004 21:57   

對引發“是假的汽油,還是替代的能源”紛爭的Cenox製造案,與做出無罪判決的1審判決結果不同,在重審中製造Cenox的行爲被宣告有罪。

漢城中央地方法院刑事上訴5部(部長審判長朴洪佑)於11日對因涉嫌製造和販賣非法石油製品-Cenox而被不拘留起訴的Fusion Power公司總經理成某(51歲,女)和本部部長全某(46歲)的審理中分別處以1年零6個月徒刑的判決。

法庭還對另一個非法石油製品LP POWER的製造公司Ibenecs公司的代表下達了1年零6個月徒刑的判決,並宣佈對Fusion Power公司和Ibenecs公司分別處以3億韓元和5000萬韓元的罰款。

法庭指出:“成某等人明知Cenox是《石油事業法》第26條上明文規定的非法石油製品,卻爲了將Cenox用於汽車燃料而大量製造和販賣了Cenox。”

法庭還表示:“Cenox的酒精成分會腐蝕汽車燃料系統的零件,並排放有毒物質。如果將Cenox看作添加劑,在交通稅法上無法徵收交通稅,而導致逃稅現象,石油製品的流通市場將陷入一片混亂。”

此前,漢城中央地方法院1審法庭在去年11月審理同樣的案件時表示:“不能將Cenox看作是非法石油製品,也不能認爲會腐蝕汽車零件。”以此宣判無罪。

另外,在産業資源部於去年3月下達中止原料供應的“用劑供求調整命令”後,其生産和銷售均處於被正式中斷。



全芝星 verso@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