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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交部和KBS對《東亞日報》的訴訟敗訴

Posted August. 04, 2004 22:05   

漢城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庭第25部(部長級法官金庠均)4日對金某等三名KBS娛樂節目主持人針對《東亞日報》和該報社記者提出的訴訟案,做出原告敗訴判決。原告金某等以“由於‘對北韓進行了美化’的虛假報道,受到了傷害”爲由,指控《東亞日報》和該報記者,並通過提出訴訟,要求對報道進行更正的同時,賠償5000萬韓元。

法庭指出:“原告在廣播中主要強調的內容爲,在金日成面前進行魔術表演是一種‘輝煌的經歷’,並接受金日成作爲禮物送的手錶,就像勳章一樣特別,對此,被告在報道中表明,該內容不太適合播放。”並表示:“因此,不能看作虛假報道。”

法庭還指出:“對公共事務提出意見或論評、媒體等相互間的批評和監督應在更大的範圍內,得到允許。”並表示:“批評的內容並不是惡意的,是對屬於公共領域的國有廣播內容的批評,因此,並不是對名譽的損害。”

KBS第二電視頻道《自由宣言,星期六大作戰》的主持人金某等在去年10月在節目中,介紹了旅日同胞魔術師的經歷,並強調在金日成面前表演的事實,對此,該報以“美化金日成手錶引起的爭議”爲標題進行了報道,因此,金某等向法院提出了訴訟。

該法庭還對建設交通部指控該報,要求對報道進行更正的訴訟案中,也對原告做出原告敗訴判決。建設交通部指控該報說:“針對政府發表的有關住宅綜合計劃及國民租賃住宅園區的建設內容,進行報道時,有虛假內容。”

法庭指出:“被告的報道內容是基於事實的意見表明或可推斷的事實。”法庭還表示:“對國民生活産生重大影響的大規模開發住宅專案,需要做出合理而慎重的決定,對此的議論應在更大的範圍內得到允許。”

今年2月,政府通過發表住宅綜合計劃指出,今後十年間,在全國範圍內將對500萬家庭提供住宅。對此,該報進行報道指出:“有批評指出這是‘面對國會議員選舉的善心政策’,沒有與相關市、道政廳道廳進行協商的情況下,單方面做出決定。”對這一報道,提出了該訴訟。(完)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