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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從2008年起將支援一半城市家庭育嬰費

Posted June. 11, 2004 22:02   

從2008年開始,如果擁有4歲以下子女的城市平均收入家庭把子女委託給幼稚園,政府將支援50%的育嬰費。

而且爲減輕擁有1歲以下嬰兒的保姆家庭的負擔,並擴大女性參加經濟活動,從明年開始,對這些家庭派遣家庭育師。

總統國政課題委員會的老齡化以及未來社會委員會(委員長、漢城大學醫學教授金容益)11日上午在青瓦台舉行盧武鉉總統主持的國政課題會議,做出了這樣的決定。

在當天的會議上,政府決定,以從12日開始由婦女部代替保健福利部接管育嬰業務爲契機,把父母負責的育嬰責任轉換爲國家和社會負責。爲此,政府決定,根據收入情況,支援育嬰費,並從2008年開始,對擁有4歲以下子女的家庭,支援70%的費用。目前,只有22.6%的兒童獲得政府的支援。政府還決定,對城市平均收入家庭,支援一半的育嬰費。特別是,政府將對基礎生活保障領取人和次級階層(收入在基礎生活保障領取人的120%以內)家庭支援全部育嬰費。政府還決定,從2006年開始把在產後休假時,把原由企業主承擔的60天工資負擔,政府分擔30天。而且把雇用保險支付的育嬰停職津貼從目前的40萬韓元增加爲工資的40%(平均50萬韓元以上)。



金眞敬 kjk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