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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憲法裁判所應公開少數意見

Posted May. 11, 2004 22:14   

距憲法裁判所對決定是否彈劾盧武鉉總統的宣判日只剩下2天。彈劾總統審判是憲政以來首次出現的事情,所以憲法裁判所的判決書將成爲“歷史性文件”。憲法裁判所是否駁回國會的上訴,是否罷免總統尚不得而知。但是無論做出何種決定,少數意見也具有不亞於多數意見的重要意義。

由於憲法裁判所的判決書意見表明規定上沒有彈劾審判事件,所以從法律角度考慮,也可以在判決書上只公開多數意見。但是在決定是否罷免國家元首的重大審判上埋沒少數意見並非正道。少數意見也必須受到尊重,而且必須給予公開的機會。

由於國論分裂,該事件又是政治上比較敏感的事件,所以不能公開少數意見的理論說法根本站不住腳。對司法部的判斷受到不利判決的利害當事人難免有一些不滿。在審判的獨立上,法官的判斷必然伴隨著不可推卸的責任。

如果9名法官中4人以上反對彈劾或6人以上贊成彈劾,則有可能不公開少數人的意見,而只公開多數人的意見。但是這種結果與把4比5、6比3、7比2以9比0的方式公佈的情況別無二致。根據贊成和反對的比例不同,給總統、政界乃至國民的教訓和意義將有所不同。因此,如果法官們未做出9比0的判決,則公開少數意見才是明智之舉。

憲法裁判所應該以對國民和歷史負責的態度擬訂判決書。即使多少有些困難,也絕不能以圖自己方便而草草了事。憲法裁判所應該值得注意的是無論是國會上訴委員方面,還是總統的代理人方面,都支援公開少數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