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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大哲收受了富榮公司的6億韓元債券

Posted April. 22, 2004 22:15   

22日,大檢察廳中央調查部(部長安大熙)暗示了如果大國家党將天安研修院等的出售款交給國家,則可以重新考慮全面的“出入口調查”(非法總統選舉資金明細調查)的“有條件地重新考慮”的可能性。

安大熙表示:“已向調查組下達指示,如果大國家党將研修院等的出售款交給國家,將研究是否可以納入國庫的法律問題。”

這一措施可以解釋爲,檢察廳考慮到調查的平衡性和爭議的長期化等現實困難,認爲只要非法資金能夠納入國庫,則不再追究具體用處是一種折中方案。

但是檢察廳計劃近期內傳喚已被告發的大國家党當選者李在昌和嚴虎聲,調查是否將中央党支援的3億韓元非法資金挪爲己用等問題。

另外,檢察廳當天傳喚了曾任盧武鉉候選人陣營選舉對策委員長的開放的我們党議員鄭大哲,確認了收取(株)富榮總裁李重根(已被拘留)提供的6億韓元債券的事實,並追查了實際用處。此前,檢察廳從前民主黨代表徐英勳處確保了“在總統選舉前的2002年12月初,從李重根處拿到面值爲1000萬韓元的60張(6億韓元)國民住宅債券,並轉交給了鄭大哲”的陳述。檢察廳暫時讓徐英勳回了家。檢察廳當天以涉嫌向朝野政界提供非法政治資金(違反《政治資金法》)爲由,對韓亞航空總經理朴贊法和錦湖韓亞集團戰略經營本部總經理吳南洙進行了不拘留起訴。

據檢察廳透露,樸贊法等人在總統選舉前的2002年11月~12月向當時的大國家党事務總長金榮馹提供了5張面額爲1億韓元的存單(CD)等共10.7億韓元非法資金。另外,還涉嫌在同一時期向當時的民主黨選舉對策委員會總務本部長李相洙提供了相當於6億韓元的債券和支票,同時向民主黨後援會副會長朴炳潤提供了1億韓元債券。

但是對錦湖韓亞集團總裁朴三求,檢察廳以“沒有證據”爲由沒有立案。



jin0619@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