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對盧武鉉總統彈劾審判事件的第2次公開辯論在憲法裁判所舉行,當天的審判由憲法裁判所裁判部(審判長、憲法裁判所所長尹永哲)審理。
當天,國會法制司法委員長金淇春和被傳喚人盧武鉉總統都沒有出席。因此,在雙方代理人出席的情況下進行了審理。
在當天的審判中,雙方代理小組就把辯論日期推遲到議會選舉後、國會彈劾表決程式上的問題、彈劾理由的正當性,展開了攻防戰。
國會上訴委員方面律師韓炳寀當天表示:“在議會選舉運動期間(14爲止),對該事件進行審判,有可能對選舉産生影響,因此,現在進行審判不合適。”並作爲其依據,例舉了把議會選舉和再信任問題聯繫起來的盧武鉉總統的發言。
但裁判所沒有接受韓炳寀建議。並再次確認,將按照原計劃進行辯論,迅速做出審判。
上訴委員方面律師鄭起勝通過對上訴彈劾理由的陳述主張:“總統無視守護憲法和國民的義務,做出了支援特定政黨的選舉運動。並以親信不正之風問題和對經濟政策失敗問題,破壞了政權的基礎。上訴彈劾根據憲法進行的正當的行爲。”
對此,盧武鉉總統代理小組的律師柳鉉錫反駁說:“總統彈劾案是在野3黨爲擺脫政治資金調查危機的政治目的推進的。不具備憲法規定的程式要求,因此,應撤銷彈劾案。”
在當天的辯論會上,總統和上訴委員方面分別出席了11名和12名代理人,而且還有青瓦台、國會、法務部等相關機關有關人士、記者、普通人等,憲法裁判所審判廳內座無虛席。當天的辯論在嚴肅的氣氛下進行。
李相錄 myzodan@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