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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判處對北匯款有關4人有罪

Posted March. 28, 2004 00:05   

大法院2部(主審金龍潭大法官)26日決定取消在2000年6.15南北首腦會談前因涉嫌介入對北匯款事件被起訴的4名有關人員的上訴,並維持原判。

已經確定有罪者包括前國家情報院院長林東源、前産業銀行總裁李謹榮、前産業銀行副總裁朴相培、現代峨山總經理金潤圭等。

法院判處林東源1年零6個月徒刑、緩期3年執行,李謹榮3年徒刑、緩期4年執行,樸相培2年零6個月徒刑、緩期3年執行、金潤圭1年徒刑、緩期2年執行。

法庭在判決書中表示:“即使承認具有高度政治性的國家行爲是統治行爲的概念,但是,違反程式向北韓匯款4.5億美元的行爲本身就是司法審議的物件。”

此前,對北匯款有關人員中,前總統經濟首席秘書官李起浩、前國情院基調室長崔奎伯分別被判處3年徒刑、緩期4年和緩期宣判,兩人去年已經放棄抗訴,因此已經確定有罪。法院對於去年8月自殺的前現代峨山董事長鄭夢憲做出取消公訴的決定。

前文化觀光部長官朴智元因涉嫌主導這次事件和收取現代集團150億韓元的非法資金被起訴,在一審中被判處12年徒刑,目前正在進行抗訴的判決。對北匯款事件是朴智元等人在2000年南北首腦會談前夕,與鄭夢憲等人向北韓非法匯款4.5億美元的事件,去年4月,宋鬥煥調查組開始調查這件事情,並起訴了朴智元等8人。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