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中國通過了明確規定保護私有財産和人權等內容的憲法修訂案。
第1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在當天閉幕的第2次會議上通過了共修改13個條款的憲法修訂案。這是第四次修改被稱爲改革開放憲法的1982年憲法。
修訂後的《憲法》中規定,“公民的合法私有財産是不可侵犯的”,從而私有財産的地位被提升到了與公有財産同等的地位,而且還新增設了“國家鼓勵、支援、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的條款。
從而中國憲法的資本主義色彩被進一步加深。這反映了因25年來的改革開放,私營經濟占國內生産總值(GDP)的64%,就業人數的90%在私營企業的現實情況。
另外,中央軍委主席江澤民提出的3個代表思想(党要代表先進生産力、先進文化、廣大人民利益)也被納入憲法中,從而利用憲法保障資本家階級能夠入黨,而且擴大了黨的基礎。
黃有成 yshwa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