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使即使企業對工會或工會會員要求損害賠償或採取臨時扣押措施,工會和工會會員也能得到正常的活動和維持生計的條件,政府決定修改有關法律。
政府還決定根據法律和原則對那些勞動界的非法罷工進行嚴懲。
29日,法務部康錦實、行政自治部許成寬、勞動部權奇洪長官在漢城世宗路政府大廳就工人自殺等事件發表了上述談話。
政府在談話書中表示:“雖然對最近接連發生的工會幹部自殺、自焚事件表示惋惜,但無論是在任何情況下以生命作爲代價而採取的行動最終無法成爲正當的舉動。”還表示:“工會、企業、政府需要爲建立先進的勞資文化而努力,勞動界應通過對話和協商解決問題。”
政府接著表示:“對於損害賠償、臨時扣押制度改善問題,爲防止企業濫用制度的現象,將儘快修改有關法律。”
權奇洪解釋說“將研究對工人的臨時扣壓措施和損害賠償訴訟是在保障當事人的最低工資以及最低生活費的前提下實施、工會費臨時扣押措施也是在保障工會正常業務的前提下實施的方案。”
據悉,政府將降低目前可以扣押工資50%的標準(民事執行法),而且正在推進縮小涉及到擔保人的臨時扣押(身元保證法)範圍的修訂案。
權奇洪還表示“已經決定今年將把取消非正規職員差別以及限制企業濫用非正規職員的法律案提交國會。”還表示:“特別是在今年內出臺對公共部門的非正規職員的對策,並將從明年開始予以階段性實施。”
與此同時,政府向大法院提出了慎重對待臨時扣押判決的要求,並推進把爲阻止工會活動而採取的臨時扣押措施作爲不合理勞動行爲來進行司法處理的方案。
對此勞動界表示:“這對解決目前的事態無濟於事。”
民主勞總表示:“政府應立即取消公共部門的損害賠償訴訟和臨時扣押申請,並取消對非正規職員的差別對待。”還表示:“推進制度改善的承諾只能屬於‘空談’。”
韓國勞總表示:“這是亡羊補牢式的政策。”還表示“政府應該在向工人提出停止鬥爭的要求之前先終止對工人的鎮壓。”
李鍾焄 鄭景駿 taylor55@donga.com news91@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