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國務會議通過了有關取消戶主制和對家庭的重新定義爲主要內容的民法修訂案,並將在下周提交到國會。
當天,政府在青瓦台舉行了由盧武鉉總統主持的國務會議,並通過了作爲參與政府的公約並符合婦女界爲爲確立男女平等這一時代變化的新家庭概念而傾注40多年努力的關於廢除戶主制的民法修訂案。
如果該修訂案在國會通過,歷時90多年的戶主制將被取消,而且姓和祖籍的變更也會變得可能,因此,有望對作爲組成社會的單位家庭制度産生革命性影響。
但是,對於當初曾與“戶主”定義一同被廢除的民法779條“家庭的範疇”條款,考慮到普通人的法律、感情、家庭破裂等因素,把家庭定義重新規定爲“夫妻及與其共同生活的直系親屬,以及他們的配偶,與夫妻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
當天,國政宣傳處處長趙永東在報告中解釋“上周在相關長官會議上對‘家庭的範疇’已統一過意見,因此在國務會議上沒有出現任何異議或討論,並順利通過了修訂案。”
該修訂案的內容爲:廢除所有關於戶主的規定,原則上子女隨父姓,但婚姻登記時可以根據夫妻間的協商讓子女隨母姓。
另外,爲了子女的福利如果需要變更姓和祖籍時,經過父親、母親或子女的要求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並得到許可後變更姓氏和祖籍。
如果該法案通過並公佈,將從公佈之日起在2年之後實施,在此過渡期間政府將調整戶籍法等相關法律,並引入新的戶籍登記制度。
鄭星姬 shchu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