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拘留嫌疑人全部在法院接受審查

Posted September. 19, 2003 23:03   

今後,預計所有被拘留的嫌疑人都將在法院義務接受拘留實質審查。

法務部19日召開了政策委員會會議,決定對全面擴大“嫌疑人拘留前審問制度”的方案進行表決,並準備刑事訴訟法修正案,上報今年的定期國會。

現在只有在嫌疑人本人或家屬、律師等人申請拘留實質審查的情況下,才能在拘留前接受審判員的審問。

法務部的有關人士表示,“97年的刑事訴訟法修正案規定,只有在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才能接受實質審查。但是,有人指出在保護被搜查當事人的人權方面存在很多不足。因此,制定了這樣的方案”。

據悉,法務部政策委員會在當天的會議上決定,向大幅減少有雙重處罰爭議的保護監護制物件犯罪的方向改進社會保護法達成一致。

政策委員會還決定對部分地廳五級以上檢察幹部處理細小事件的現行監察職務代理制度擴大到地方檢察廳的方案進行表決,並推進檢察廳法修正案。



李泰熏 jeffle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