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盧武鉉總統胞兄盧建平擁有的慶南巨濟市城浦裏4號地(667坪)的購買過程問題,有人主張盧建平未說實話。
盧建平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就擁有這一土地的過程問題稱:“我認識的一位元公務員黃某(44歲)在向相互信用金融公司借貸2億韓元時,我用自己的房子給他做了擔保,但由於他無力償還債務,我替他償還了貸款本金及利息,總共花去了7億~8億韓元。城浦裏的土地是以此爲代價給我的土地。”
但牽連此事的黃某在22日接受本報電話採訪時稱:“認識盧建平已20多年,我從未向相互信用金融公司借過錢,也不知道城浦裏土地一事。”
另外,金文洙在當天舉行的大國家党主要黨務負責人會議上公開了“檢察機關調查要求書”,並主張稱:“我認爲盧建平擁有的位於慶南金海市進永邑的土地是盧總統的土地,且有人舉報說盧總統擁有的土地比目前公開的規模大得多。”
金文洙在調查要求書中敦促檢察機關查明以下幾個問題:△盧建平成爲註冊資金達5億韓元和2億韓元的慶津土建和正源土建公司理事和監事的過程△如果盧建平爲了逃避暫時查封措施而將舊助羅裏的土地賣給了內弟,能否適用逃避強制執行法定罪△在建設舊助羅裏閑麗海上國立公園內的兩座別墅及咖啡屋時,是否得到建築許可方面的特殊優惠等。
但總統民政首席辦公室通過當天發表的報道資料稱:“建設住宅的過程無任何問題,且與總統也毫無關係。這是不負責任的質疑行爲,同時也是政治攻勢。”
青瓦台就閑麗海上國立公園內兩座別墅相關疑惑反駁稱:“盧建平購買該土地的時間分別是1981年1月和1983年2月,是在盧總統當上國會議員之前,得到國立公園管理工團的建築許可時間是1998年3月,也是盧總統當選爲國會議員之前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