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圍繞真露集團提出的法定管理申請,韓國金融機構和海外資本投資方之間的分歧正在日趨嚴重。
真露債權團負責人于6日表示:“打算在本月8、9日左右召開債權團會議,表決‘反對真露集團進入法定管理’的方案。”作爲真露集團債權方之一,高盛集團子公司SENA INVESTMENTS(以下簡稱SENA)曾在本月3日突然向法院提出了對真露集團進行法定管理的申請,而真露債權團的此次決定正是針對這一申請採取的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SENA擁有的真露債券是在真露集團經歷金融危機時期的1998年由SENA公司以市價20%水準廉價購買的。”並譴責道:“如今,條件狀況稍微有些好轉。於是,SENA爲了回收只屬於自己的全部資金而在未與其他債權方進行商議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了法定管理申請。”
他說:“如果正處於協調中的真露集團進入法定管理階段,就會給重新經營帶來一定的影響,很難恢復正常經營,而其他銀行就更難回收所投入的資金。”並指出:“SENA提出的法定管理申請是在商業道德上不容存在的事情。”
目前,正與三星證券、CSFB等公司一同參與真露集團的引進外資事業的INVESTMENTS CAPITAL副總裁金載錄也表示:“SENA曾臨時扣押了真露集團的日本商標權,妨礙了出售真露集團日本工廠的事業,並曾提出了真露香港法人破産的申請,給真露集團的中國市場經營事業帶來了巨大影響,而因SENA未同意出售真露總公司的提案,最終導致出售失敗,一直阻礙了真露集團的正常經營。”
對此,SENA方面表示:“由於真露集團並未按照債務償還截止期限在上月31日之前償還債務,而最近向債權團提交的結構調整提案也有失實際意義和透明程度,所以才向法院提出了法定管理申請。”也就是說,爲回收債券所做的努力是屬於債權方正當的權力。
SENA曾於1998年以市價20%水準從資産管理公社購買了真露集團的870億韓元無風險貸款債券,這一金額約占真露集團總債券的5.6%。此外,SENA還擁有相當於950億韓元的保證債券。
據悉,SENA與真露集團曾在1999年就無風險債券的償還問題進行過協商,但由於SENA提出保障市價90%要求,而真露公司則主張只能提供市面價格的40%水準,所以最終導致協商決裂。
洪贊善 hcs@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