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全南地方警察廳網路犯罪調查部於28日透露,國民銀行光州支行顧客陳某(57歲,房地産租賃業,光州東區雲林洞)報案說,有人從自己存款中非法提走了1.2802億韓元,警方正在對此案進行調查。
據警方透露,本月2日,有一名操漢城口音30歲左右的男子找到住在漢城中區明洞2街的美元交易商權某(65歲,女)聲稱急需美元,從陳某的賬戶中提出9000萬韓元分5次存進了權某丈夫、弟弟的賬戶中,換走了75000美元。
嫌疑犯在權某面前用權某的手機登錄了國民銀行手機銀行服務系統,依次輸入了陳某的用戶號、用戶密碼、個人確認碼、賬號、賬戶密碼等,還讓權某確認錢是否已轉到她的賬戶中。
兩天後的4日上午,明洞2街皮鞋專賣店的林某(42歲)處來了一名聲稱要買商品券的顧客,他從陳某賬戶中提出2850萬韓元存入林某的賬戶中,換走了300張面額爲10萬韓元的百貨商店商品券。
隨後,嫌疑犯又到另一個皮鞋專賣店老闆任某(53歲)處,用相同的方法將952萬韓元存入任某的賬戶,換走了100張百貨商店商品券。
△警方的調查方向:從嫌疑犯清楚地知道陳某的用戶密碼、個人確認碼等手機銀行登錄資訊的情況考慮,警方將調查方向縮小爲△銀行職員牽連可能性△監視銀行終端機的可能性△受害者周圍人員犯罪可能性等方面,正在展開全面調查。
雖然國民銀行方面解釋說:“用戶密碼和個人確認碼只有顧客本人知道,銀行職員根本無法知道。”但警方認爲,這些資訊在銀行保安系統被解讀時可以外泄,因此不排除銀行內部有共犯的可能性。
另外,警方認爲,罪犯有可能像1998年Hana銀行清潭洞支行發生的非法提走他人存款案一樣,在手機銀行匯率自動答復(ARS)終端機上設置監視器和解碼器,盜取他人個人資訊或在受害人使用的電話內設置竊聽器,警方對這一可能性也展開了調查。
同時,正在對知道受害者陳某手機銀行交易情況的周圍人員和由於陳某不注意而泄露個人資訊的可能性進行調查。
警方對國民銀行的手機銀行登錄記錄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嫌疑犯正在和美元交易商進行交易時,另一嫌疑人登錄到手機銀行查詢賬戶餘額的事實,因此推斷罪犯至少有兩名。
△調查經過:6日,接到陳某報案後,警方申請了對其間從陳某賬戶中被提走的資金所存進的3家商業銀行的搜查令,確認了美元交易商等相關人員的身份,並分析了國民銀行手機銀行登錄記錄,但尚未找到明顯的線索。
警方透露,對陳某周圍的人進行了人物對比調查,並令美元交易商進行辨認,結果表明這些人並不是犯罪嫌疑人。
陳某在警察廳稱:“看來是被網路黑客害了。我並未因不小心而丟失手機銀行資訊,我周圍人士也沒有任何問題。”
shjung@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