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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接管委應尊重政府部門的意見

Posted January. 10, 2003 22:32   

前日,總統職務接管委員會的一位專門委員在勞動部的工作報告會上,還沒等報告結束就走出了會場,這一行爲象徵性地揭露了接管委和現政府部門的地位差距。這位專員說:“報告內容中有很多地方與盧武鉉總統當選人所做出的勞動相關承諾不一致。如果政策方向不一致,應該自覺與(接管委的)要求靠齊。”以次公開表示了不滿。如果不把接管委和政府部門之間的關係認識爲上下級關係,也許說不出這種話。

但接管委絕非政府部門的上級機關。顧名思義,它只是在下屆政府組閣之前瞭解現政府的各項政策,並使總統當選者順利地接任總統職務的臨時性機構。更嚴格地講,現政府部門根本沒有向接管委“報告並提議”的義務,只要協助接管委的工作也就可以了。

勞動部認爲,按照具有多種分配方式的我國勞動領域情況,就很難實現盧武鉉的“同工同薪”承諾。因此,接管委應理所當然地聽從實務部門的意見,然後再綜合研究經濟界及勞動界的利害關係,向總統當選人提出政策方面的建議。

繼續實現承諾和另找其他對策是新政府的職責,而相關法律的制定或修訂是國會的份內之事。所以筆者認爲,法務部反對接管委的檢察機關改革方案,也應在同等層次上給予尊重。正如所有制度的制訂過程,新設 “公職舞弊調查處”和“常設特檢制”的運用方面也存在著檢察機關改革的值得肯定的方面和功能重復及檢察機關地位的下降等否定的一面。接管委只要客觀地研究上述兩個方面即可。只是片面地考慮一個側面,就很難解決問題。

還有一些政府部門爲了迎合接管委而忙於改變已有的政策,這也是不可取的行爲。當選人方面也應認識到這種後果反而會對新政府的國政運營帶來負擔。希望接管委不要採取“過火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