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政治資金的透明性是政治改革的一個關鍵因素。從這樣一個角度去看,昨天中央選管委公佈的選舉完全公營制有其積極的意義。既然大國家黨、民主黨、自民聯等主要政黨對選舉公營制表示歡迎,我們希望在秋季定期國會上能夠得以立法,並從12月的總統選舉開始採用新的選舉制度。
但我們所擔憂的是,正如過去所發生的那樣,各黨派在大前提上容易達成一致,但在討論具體問題時,相互之間往往會出現尖銳的意見對立,最終以不了了之收場,這往往成了有關政治立法上的慣例。
所以應避免那些不切合實際的“藍圖”,要在公開討論過程中落到實處,免得再次落得未果而終。
選舉完全公營制的核心在於,要大幅度消除選舉過程中需要資金的要素,從根本上切斷非法資金和黑錢的介入。隨之而來的問題便是,需要對正式選舉費用增加國庫補助 。就是說,增加國民的直接政治費用,但減少選舉所需資金總量,從結果上降低國民的負擔。
而這一理論必需以公營制可以成爲制度上完善的保障爲前提。而如果在表面上推進公營制暗地裏非法政治資金卻得不到根除,其結果必然是增加國民的納稅負擔。執政黨優先式的政治資金供應等長期以來形成的官商勾結慣行,以及將政治資金作爲壓制在野黨的秘密手段的觀念不能不令人們産生類似的憂慮。
大國家黨已經對即將出臺的新政策中規定的100萬韓元以上的政治資金支援者的身份必須予以公開條款表示反對並指出,這有可能成爲對在野黨進行壓制的手段。
對於這一立場的正確與否姑且不論,試想如果公開提供政治資金者的身份,會有誰願意提供政治資金?對於這一點也應予以考慮。在野黨對於一些廣播媒體的公平性的懷疑也應得到及時的解決。歸根到底選舉完全公營制的成敗同樣依賴於權力當局對“公平遊戲規則”的實踐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