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爲了剷除高層官僚的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爲,中國將從明年1月開始,在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設立一個專門防止洗錢活動的機構。
中國各大媒體7日稱:“爲了剷除以不正之風和腐敗行爲以及犯罪等行爲而形成的黑錢的來源,爲了適應加入WTO以後的透明的國際金融環境,將在人民銀行保衛局下設立一個洗錢防止處。”洗錢防止處將監督鉅額款項的流動,一旦發現可疑之處,就立即向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進行彙報,追查相關款項,並及時予以調查、分析 。
在明年年底之內,在幾乎所有的普通銀行也將設立類似的機構,以便使各銀行能夠相互之間交換有關洗錢的資訊。與此同時,將修改《洗錢防止法》,提高對違法犯罪分子的量刑。最近被繩之以法的原海南省東方市委書記戚火貴等高層官員經常採用洗錢的方式來將收賄之鉅款轉向親屬或他人名下,存到銀行。這種現實狀況是中國政府立志要設立洗錢防止機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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