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 塞韓集團在進入改善企業經營操作階段之前, 造成與偽造的海外法人進行進出口貿易的假象, 從銀行騙取600∼1000億韓元的巨款的事實被揭露.
星期二, 金融監督委員會表示﹕塞韓集團在香港設立皮包公司後, 從去年12月起, 在韓匯﹑朝興﹑韓美﹑韓亞﹑新韓等國內5個銀行開設了預貸進口信用狀, 以借給出口廠家生產資金為名目, 籌集了600∼1000億韓元, 塞韓(株)採用的是﹕以籌集的資金為憑據從銀行借款, 把錢寄給香港的海外法人﹐然後,把錢返送給國內的簡易方法.
按金監委相關人士的說法, 塞韓將這筆錢用于償還第二金融機構的債務.目前金監委正在繼續調查有關金融機關在為塞韓開設信用狀時是否了解資金用途﹑信用調查適當與否等問題, 趙局長解釋說準確的交易次數和交易金額等還在調查中, 預計大概有600∼1000億韓元, 但是沒有證據顯示前副會長李在寬等大股東個人挪用了這筆錢.
塞韓集團是6月開始進行改善企業經營工作的, 在非法籌集資金的去年12月, 它已陷入極為嚴峻的資金難的局面. 因此, 現在引人關注的是銀行在為塞韓開設信用狀的同時, 是否有接收金錢或物品賄賂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