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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部推進信用金庫守法監督人義務化

Posted October. 29, 2000 19:38   

今後﹐所有的相互信用金庫一定要配備守法監督人.並且在大部份的相互信用金庫聘用涉外理事和監察委員會.

財經部29日透露﹐在本次定期國會上將制定以此內容為框架的相互信用金庫法案﹐並于明年實施.

財經部以前只是在一定規模以上的大型金庫配備守法監督人﹐但是由於最近的東方金庫非法貸款事件﹐決定推進這一法案.

財經部有關人士解釋道﹕‘如果強化這一標準已經夠小的金庫還要甘心接受不小的費用負擔.在考慮費用和時效性後再作最後決定.

現在所有的銀行和綜合信用社應該聘用涉外理事和監察委員會﹐資產規模在二兆韓元以上的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六兆韓元以上的投資信託公司實行此制度義務化.

財經部同時為了防止信用金庫成為無差別的收購合併(M&A)對象﹐將強化收購條件.並且計劃從金融機構借錢使金庫不能被收購.



崔永海 moneychoi@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