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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52小時工作制靈活化……應進壹步擴大勞動者的“工作選擇權”

每周52小時工作制靈活化……應進壹步擴大勞動者的“工作選擇權”

Posted March. 07, 2023 07:47   

Updated March. 07, 2023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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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政府昨天預告了勞動標準法修訂案的立法,其核心是工作多時壹周可工作69小時、工作少時可以集中使用假期。這壹方案的目的,是提高壹直以來僵硬運營的每周52小時工作制的靈活性,使企業更容易運用人力,擴大勞動者選擇工作時間的自由。這是改變70年前的1953年制定的勞動標準法基本框架的巨大變化。政府計劃在6月以後向國會提交這壹修改案。

修訂案的核心是把勞動時間計算單位從周多樣化到月、季度、半年、年,勞資雙方可以協商後選擇。現在僅壹周超過52小時也是非法的,但在就月、季度等達成協議後的期間,只要工作時間平均為每周52小時,就不會出現問題。如果包括工作日之間的11小時休息,最長每周可以工作69小時,如果排除11小時休息,也可以工作64小時。加班時間是休息時間的1.5倍,可以攢起來使用。每周延長4次24小時工作的勞動者可以以8小時工作日為基準,使用18天的長期休假。勞動日之間是否連續休息11個小時,勞資雙方也可以自主選擇。

韓國的每周52小時制把每周工作時間定為法定勞動40小時和延長勞動12小時,與計算單位為1個月甚至1年的大多數發達國家相比,過於僵硬。日本可以在每月100小時、每年720小時的限度內自由運用延長工作時間。德國和英國的計算單位分別為6個月和17周。由於統壹的工作時間限制,在產品開發最後階段集中工作的韓國風險企業和企業研究所、季節性強的企業經歷了很大的困難。在中小企業,由於領取1.5倍工資的延長工作時間減少而收入減少的工人們抗議說:“政府為什麽阻止更多工作的自由?”

在“工廠時代”創造的整齊劃壹的工作時間,是降低韓國競爭力的因素。阻礙左右韓國經濟未來的創業企業、風險企業的發展,使與發達國家企業的競爭變得困難。考慮到第四次產業革命的急速進展、自由職業者形態的“零工勞動”擴散等,勞動時間的靈活化是不可避免的變化。要通過果斷的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擴大選擇工作時間和條件的勞動者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