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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兆標準工資訴訟戰是否會演變為違憲審判

38兆標準工資訴訟戰是否會演變為違憲審判

Posted April. 30, 2013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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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工資是規定時間外的工作補貼等各種補貼的計算根據,圍繞在標準工資裏是否包括獎金的問題,各個一線工會正在發洪水似的提出訴訟。

去年大法院不顧政府方針,將獎金包括到了標準工資裏,因此各工會正在接連提出返還過去3年的補貼增加額。被提起訴訟的一個企業主張工作基準法的相關條款有問題,向法院提交了違憲法律審判申請。財界表示如果將獎金包括在標準工資裏,返還過去3年的補貼增加額的話,最多可出現38兆韓元的負擔增加,正處於緊張狀態。

29日根據法律界的介紹,運營來回仁川--首爾的三和高速公司方面最近向仁川法院民事11部(部長法官:金範準)提出了要求,讓憲法裁判所審判判斷規定補貼的法律根據“工作基準法第56條”違憲與否。裁判部如果接受申請的話,憲法裁判所將會判斷工作基準法第56條的違憲與否。

公司方面表示:“工作基準法對標準工資沒有做出任何定義,只有規定在計算加班補貼時要加上標準工資的50%”,“雇傭勞動部和大法院對標準工資的解釋不一樣,在下級審判中也經常出現不同的判決,因此造成經營的混亂。這違反了憲法的明確性原則,因此要分辨違憲與否。”該公司主張如果在與職員們的訴訟中敗訴的話要支付補貼追加額近100億韓元,這樣的話公司將面臨破產危機。

標準工資是指定期給勞動者支付的工資。各種補貼一般以這個標準工資為基準進行計算。但是工作基準法施行令第6條規對標準工資的範圍只規定“定期、一律給勞動者支付的每小時工資、每日工資、每周工資、每月工資或承包金額”,因此根據不同解釋,其範圍就會不同。問題是法律沒有沒有明確規定在標準工資裏是否包括獎金,因此政府和法院出現了不同的判斷。

在至今為止的判例和雇傭勞動部方針中,獎金不包括在標準工資裏,但是去年3月份首次在大法院出現了以“可以將獎金包括在標準工資裏”為宗旨的判決。

財界推算如果獎金包括在標準工資,加班補貼、假日補貼等法定補貼也會跟著提高,因此各企業的總工資會增加5—30%。

去年大法院判決以後現代汽車、GM大宇等大企業和中小企業的工會接連提出了類似的訴訟。如果最終確定獎金包括在標準工資,我們的全體企業將要最多補充支付38兆韓元。勞動界的立場是:“38兆韓元不過是這期間財界獲取的不當利益的一部分。”



姜景碩 coolu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