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電子和蘋果24日在韓國國內進行的“第一審”以三星“勝訴”結束。“第一審”結果表明,蘋果盜用了三星的核心通信技術。這將成為三星壓制蘋果的“關鍵牌”。然而,由於“第一審”判決訴訟額較少,且被停售的產品多為舊型,並未對蘋果產生多大影響。
但三星電子認為此次“勝訴”能夠影響當前IPHONE4S和即將在下月公佈的IPHONE5的售額。
首先,三星電子十分關注“三星侵害蘋果外觀設計”駁回事宜。尤其是與上月英國法院判決的結果如出一轍。
蘋果主張三星電子的GALAXY S2和GALAXY TAP的設計模仿了IPHONE和IPAD,但都被法院駁回。三星電子能贏下“主場”,剛好挽回了“臉面”,也避免了“訴訟危機”。蘋果的“彈回畫面”專利確認被三星盜用。但此專利並未在GALAXY S3系列使用。
我們無法預計此次判決是否會影響美國加利佛尼亞州進行的“世紀訴訟”的結果。美國作為世界最大的智慧手機市場,且作為蘋果的“家”,其意義非凡。
我們也無法預計此次判決會如何影響法院的判決結果。實際上,陪審團(判決者)原則上被禁止收聽任何外界報導。即使他們聽到了判決結果,我們也無法預計其結果。
韓國和美國的法律制度確實有所區別,很難進行直接比較。美國訴訟的核心問題在於三星是否侵害了蘋果的“設計專利”和“外觀色彩及形狀”。然而,韓國法律並不認可“外觀色彩及形狀”方面的專利。因此也未在“第一審”討論此問題。
針對“通信標準侵害專利權”的爭論點“FRAND宣言”,韓美兩國法院意見不一。專利專家律師李昌勳(直譯)和阿州良憲(直譯)稱:“韓國法院從未做過涉及“FRAND宣言”的裁決,而美國人即使沒有前例也有可能進行裁決。”
張冠碩 金龍碩 jks@donga.com nex@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