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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踩上大型太極旗的前總理韓明淑

Posted May. 31, 2011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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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前國務總理韓明淑,在前總統盧武鉉的二周年焚香所中踩著太極旗的照片在網上擴散後,引起“侮辱國旗”的爭議。23日,前總理韓明淑,踩著鋪設在首爾德壽宮大漢門前燒香處的大型太極旗過去後,到太極旗中間給“故盧武鉉紀念碑”獻上了一束菊花。對此,應根據《刑法》第105條處於“侮辱國旗-國章罪”,但也有人主張應由主辦方負責任。

首先,要先追究不踏上太極旗就無法上香的主辦方的設計意圖。不見得是單純為了突出前總統盧武鉉的愛國心而設計的。是不是介入否定象徵著大韓民國的太極旗的想法呢?前盧總統焚香所的“侮辱太極旗”事件,是不是與部分左派團體常做的《民眾禮儀》一脈相承呢!他們以“為君進行曲”、“對民族烈士的默哀”來代替國民儀禮時做的唱國歌、向國旗敬禮、對殉國先烈及護國英靈默哀等。政府雖然給公務員工會派發了禁止民眾儀禮的公文,但也無濟於事。

太極旗是朝鮮王朝命運在風中殘燭般搖動的19世紀末誕生的,象徵著因日本帝國主義強佔喪失國家主權時期的獨立精神。1919年3月1日,全國各地的男女老少揮舞著太極旗,高喊“獨立萬歲”。因日本帝國主義滅亡,朝鮮人民等到了光復,所以沒有任何人指使,國民們也拿著太極旗湧上了街頭。只有插滿“任共”小紅旗的北韓,才不承認太極旗。

韓國國旗法的第1條、第5條、第10條中,寫明瞭守護國旗的尊嚴、防止國旗的損害是國民的義務。其目的是為了維持國家的存屬和政體,提高國家地位。在2009年國葬前總統金大中前總統時,雖然依遺屬們的要求把蓋在靈柩上的太極旗一併埋在了棺中,但是後來又重新挖了出來。因為,國旗法中規定“不能把國旗和靈柩一起埋葬”。

不能說前任總理光著腳踩上太極旗的行為,完全都是主辦方的責任。總理和擔任國會議員長官的人士,居然未具備對國家和國旗的基本認識,真讓人匪夷所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