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社論]如今時代竟然還有“賣官賣職”

Posted August. 29, 2009 07:57   

한국어

檢察廳前天發現了以涉嫌受賄被捕的前忠北地方員警廳廳長(治安監查)李春聲用下屬警官的名義管理的20多個帳戶以及30億韓元的資金流動。尤其在人事變動時期,共12億韓元流入這位李廳長的帳戶。為查清資金來源,檢察廳開始調查前尉山地方員警廳警官J某等人,因此不久後賣官賣職的真相將曝光。

據悉,一旦到人事變動時期,員警組織內就會出現用盡關係和情報力行賄的傳聞。不過,如今時代竟然還存在用錢買官的行為,真令人難以置信。檢察廳需要通過徹底調查,根絕警方的賣官賣職的不法行為。

今年,李明博總統在光復節慶祝詞中強調了“堅決取締地方不法行為及濫用職權”方針。而在一線執行法律的警官不法行為會助長地方不法行為以及濫用職權的行為。用重金買下職位後,用什麼來補償其費用“不問便知”。

據悉,除員警組織外,其他公職領域也盛行賣官賣職。今年6月,益山市樸某(57歲)局長晉升後,涉嫌以晉升為代價行賄3000萬韓元被檢察廳拘留。今年5月,首爾東大門區區廳長洪思立接受屬下職員的委託,並收受3200萬韓元賄賂金,於是被檢察廳起訴,當場辭去區廳長職務。此前,冠嶽區區廳長金孝謙也因受賄罪判刑,辭去區廳長一職。

據瞭解,為明年的地方選舉,地方自治團體長正忙於籌措資金。雖說公職社會已經透明化,但國會議員和自治團體長及地方醫院候選人之間的行賄受賄行為卻沒有消失。今年上半年被拘留的116名公務員中,有大部分人都涉嫌與地方自治團體長和地方公務員勾結,並干涉人事變動。

要想成為21世界先進國,就應該先徹底根絕公職社會的不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