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李弼商剽竊論文案撲朔迷離

Posted January. 25, 2007 03:35   

한국어

正在調查高麗大學校長李弼商剽竊論文案的該大學教授議會真相調查委員會24日稱:“通過調查李弼商的論文和著作,認定李弼商剽竊了2篇引發爭議的論文,其他3篇論文也剽竊了學生的論文。”

對此,論文的作者、李弼商的學生和校方當天召開記者會,反駁了調查委的結論。

調查委有關人士當天表示:“情況比在媒體上引起爭議更嚴重。隨著調查的深入,剽竊論文最多可能達到8篇。”

他說:“調查結果非常明顯,沒有什麽疑點。我認爲,沒有必要26日召開教授平議員會議,通過投票表決全體教授的意見。”

據悉,調查委暫時做出了李弼商以抄襲學生的碩士學位論文和重復發表的方式剽竊論文的結論,並將這一結果口頭通知給了該大學財團理事長玄勝鍾和李弼商。

引起爭議的論文是1988年發表的《關於我國債券收益率期間結構的研究》和《外債管理上有關貨幣期貨經濟利益的實證研究》。另外受到剽竊懷疑的論文是《有關貨幣信用政策對證券市場産生的影響的研究》、《引入股指和期貨市場的經濟效益分析》、《若存在條件異方差時對流動性效果的實證研究》。

但就被追加認定剽竊的3篇論文,論文的原作者、李弼商的4名學生和該大學對外合作處處長李承煥、企劃預算處處長鄭錫佑在該大學百周年紀念館召開記者會,反駁了剽竊疑惑。

他們說:“李弼商將自己的研究草稿和已發表的論文借給學生,供他們在寫論文時參考。李弼商的草稿比學生的論文更早,所以反而是學生們借用了李弼商的研究。”

鄭錫佑在記者會上說:“調查委答應將所有調查過程歸爲秘密,在調查結束後公佈結果,但在公佈之前就把結果泄露給媒體,不得不懷疑調查委的目的和調查的公正性。”

據悉,李弼商在15日調查委將調查結果口頭通知給玄勝鍾的第二天出席財團理事座談會,就剽竊疑惑說明了原委,並否定了調查委的剽竊結論。

玄勝鍾就李弼商的去留問題說:“因爲是在學術領域發生的問題,法人不便介入,所以正在觀望。目前尚未做出任何決定,所以不便說什麽。”

調查委計劃於26日通過教授議會討論李弼商去留問題,校方計劃根據該結果召開記者會。



崔瑀烈 dnsp@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