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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歲北韓少女以數十萬韓元被賣作“性奴”

20多歲北韓少女以數十萬韓元被賣作“性奴”

Posted December. 15, 2006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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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某(35歲,女)在北韓鹹鏡北道會寧的一個苗木公司(音譯)工作。

2001年7月初,一個陌生男子擋住了她下班的去路。他小聲提議說:“生活不辛苦嗎?如果去中國就能賺很多錢。”L某對此心動不已。

1997年,父母因預防針副作用和營養失調等雙雙去世之後,她一個人千辛萬苦撫養比自己小四歲的妹妹。所在公司只讓員工幹活,卻不發工資,妹妹也因爲身體不好,經常臥病在床。姐妹倆經常要餓肚子。

出於“不管到哪都比在這裏好”的想法,她在1周後的一個夜晚,越過水深達到胸部的豆滿江,與另2名逃北女性偷渡到了中國。一行人停留在龍井一個農家,兩天後各自被賣到了不同的農村。

在延吉與記者見面的L某說:“遭到中間人欺騙,被賣給了偏遠山村的老光棍,也不能與妹妹聯繫,就那樣毫無希望地生活。”並稱:“只是還在呼吸而已,其實跟行屍走肉沒有什麽分別。”依然是非法滯留者身份的她在接受採訪的過程中始終都在緊張地左顧右盼。

▽被賣掉之後,以半監禁狀態生活的衆多逃北女=原本在會甯做護士,後來于去年2月來到中國三合的G某(26歲)被賣到黑龍江省五常之後,大吃一驚。

在只有62歲的父親和32歲的大兒子等5個男人的這個家裏,自己是唯一的女性。擔心很快就變成了現實。父親和已經成年的4個兒子每天晚上“定好順序之後”強迫與其發生關係。身體不適或生理期來的時候也不例外。周圍連村子都沒有,無法與任何人接觸。那樣的“牲口般的生活”持續了大約8個月。

G某利用對自己産生同情心的二兒子,說到附近的小溪邊散步,走出去之後逃跑,才得以艱難地脫離了奴隸生活。經過敦化,來到延吉的一個救助機關的G某說:“真的想乾脆回到北韓。”哽咽不已。講述G某的遭遇的救助機關的相關人士表示:“給了她旅費之後將其送走,但有沒有回到北韓不得而知。”

記者在延吉遇到的逃北女性K某與C某也傾訴說:“白天像牛一樣在田裏幹活,晚上就被當作玩物。”2000年6月逃出北韓,被賣到汪清的K某說:“與從同一個村子來到中國的其他逃北女性見面聊天,結果被男人們群毆。”她們表示,逃北女平時都會受到周圍人的監視,而且語言不同,再加上害怕被中國公安當局逮捕,所以無法逃跑。另外,如果有了孩子,還會因爲捨不得孩子而無法離開。

在河北省秦皇島市的10多戶家庭,有被“集體販賣”過來的逃北女,這裏的一個逃北女吐露說,由於過於偏僻,再加上監視森嚴,因此以半監禁狀態生活。

▽按照地區和年齡等被標上不同“價格”的逃北女人口販賣市場=被賣來的逃北女P某得到的錢是2000元人民幣(約26萬韓元)。而中間人得到了8000元人民幣(約104韓元)。另一個逃北女K某由於是在“逃北者買賣初期”買過來的,所以只得到了1000元人民幣(約13萬韓元)。延吉的一個中間人說:“隨著‘能夠買到逃北女’的資訊擴散到中國整個地區,各地區形成了互不相同的價格。”

他說:“據我所知,最近河北省的‘訂單價格’以20多歲女性爲准,爲2萬元人民幣(約260萬韓元),屬最高水準,而延吉周邊農村爲2000∼3000元人民幣(約26萬∼39萬韓元),價格最低。”他解釋說,河北省之所以價格這麽高,是因爲通過礦山開發等比較富裕,再加上聚集著大量小夥子,因此逃北女性在此很受歡迎。另外,他表示,根據年齡等“條件”的不同,價格有所不同。市場也處於從東北三省一帶向內陸方向擴散的趨勢。

另外,被賣到中國農村的北韓女由於逃北者身份而無法堂堂正正地做“母親”。與中國男子育有一個5歲兒子的H某說:“雖然想與現在這個男人維持正常的夫婦關係,但作爲逃北者,別說是婚禮,連戶籍都不能上,預計以後也很難去參加孩子幼稚園和學校的家長會。”



bonh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