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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行政城市建設案通過憲法法院後要解決的課題

[社論] 行政城市建設案通過憲法法院後要解決的課題

Posted November. 25, 2005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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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判決遷都構成違憲的憲法法院對遷移國務總理室和12個部門的行政中心綜合城市(簡稱行政城市)建設案宣判合乎憲法。在9名法官中7人駁回了主張違憲的憲法訴訟。認爲違憲的權誠、金曉鍾法官主張,傳統憲法上的首都只有一個,行政城市建設相當於分割首都,爲此,要修改憲法,但他們的意見占少數。

由於憲法法院的這次判決,圍繞行政城市建設的司法爭議最終劃上了句號。但盧武鉉政府的責任加重。總統、國會、大法院以及6個行政部門將留在首爾。而國務總理和12個部門將遷至行政城市。如何克服部門間遠離而産生的國政運營低效率問題是至關重要的課題,而且在稅收不足的情況下如何籌集龐大資金是留給國民的課題。

政府還要重新制定首都圈發展戰略,以防出現問題。首都首爾是大韓民國可以向全世界推出的最高品牌。世界上像首爾一樣聚集充足的高級人才和基礎設施的城市屈指可數。政府要按照自己的承諾,將首爾發展成經濟金融中心,並繼續向首都地區引進尖端行業的外國投資。

行政城市建設將在現政府任期末的2007年7月動工。雖然計劃於2030年竣工的行政城市草圖由現政府規劃,但大部分主要事業要由下屆和下下屆政府著手進行。因此,爲使下屆政府在沒有負擔的情況下繼續推進該事業,現政府要在國民能負擔的範圍內朝著加強國家競爭力的方向制定計劃。

而且行政城市不能在選舉時被作爲政治策略利用。爲著眼于統一後的未來和國家戰略推進行政城市建設,政府和國民要結合智慧。盧武鉉政權還要思考歷史對行政城市的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