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to contents

韓國最有效地使用了日本賠償金

Posted January. 19, 2005 22:25   

한국어

據分析,在從日本政府獲得對日請求權資金的亞洲5個國家中,韓國最有效地使用了這筆資金。

據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于2000年發行的《對日請求權資金的應用事例研究》(延世大學 經濟系教授金正湜),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向韓國、緬甸、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越南5個國家提供了請求權資金。

菲律賓獲得的無償資金最多,爲5.5億美元,其後依次爲韓國(3億美元)、印度尼西亞(22308萬美元)、緬甸(2億美元)、越南(3900萬美元)。

如果加上由日本政府以借貸形式提供的有償資金和民間援助的商業借貸資金,則韓國和菲律賓各達8億美元,數額最多。

據該報告書分析,上述國家把對日請求權資金大多投資到了社會基礎設施(SOC) 建設和提高國民生活水平方面,但在投資效率方面,韓國居首位。

據該報告書分析,印度尼西亞的非效率投資居多,主要在距離雅加達較遠,幾乎沒有訪客,建有當時印度尼西亞總統的個人別墅的地方建造了酒店等。此外,還在雅加達爲富裕階層建設百貨店等,因此,被列爲請求權資金利用效率最低的國家。

對菲律賓既有肯定性評價,也有否定性評價。日本駐菲律賓大使館評價說,“賠償金用於建設港灣及道路等方面,爲菲律賓的經濟建設做出了巨大貢獻。但是因當初建設多功能水庫工程的計劃被推遲,在電力供應上出現了問題,而且鐵路延長計劃也沒能按原計劃進行。”

此外,1994年在菲律賓大學舉行的研討會上有人指責說,“隨著大地主和大資本家主導菲律賓政治,日本的賠償金被用於滿足這些人的私利。”

緬甸致力於重建遭到破壞的鐵路及道路等事業,爲成功實現當時總理的“福利國家計劃”,向社會福利領域也投入了相當一部分資金。越南的特點是,將總資金的50%以上投入到了建設發電站及輸電設施上。

韓國向創建浦項制鐵、建設京釜高速公路、邵陽江水庫等SOC領域投資了大部分資金。報告書評價說,“韓國被評爲以詳細的事前計劃最有效地使用資金的國家。向引進原材料投入了大量資金是衆所周知的事情。”



孔鍾植 k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