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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公司向184萬無收入者發行信用卡

Posted July. 16, 2004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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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調查顯示,信用卡公司向沒有收入而且免交國民養老保險的184萬人發行了431萬張信用卡(平均每人2.3張)。

另外,國民信用卡等19家信用卡公司向2000~2001年死亡的189人和申請信用卡後死亡的451人發行了信用卡,但並沒有受到什麽制裁。這表明政府對信用卡市場的監管非常混亂。

16日,監查院發表了上述信用卡特別監查結果,並表示:“從2002年到現在,共有1023萬人擁有4張以上信用卡,其中有107萬人通過現金服務進行拆東牆補西牆的行爲。”

監查院針對改變監督體系,要求金融監督院把 △金融監督規定和制定權 △金融機構建立及退出許可權 △與金融機構經營相關的許可權 △調查不公平交易和市場管理許可權交給上級機關金融監督委員會。

監查院對此表示:“2000年1月,李憲宰成爲金融監督委員會委員長兼金融監督院院長。他簽署了關於分開金融監督業務的諒解備忘錄(MOU),並把金融監督委員會的業務之一金融機構建立及退出許可權交給金融監督院,這是違反憲法的行爲。”

作爲短期的方案 ,監查院要求金融監督院只負責金融機構的檢查權和保護消費者的業務,並要求金融監督委員會委員長李晶載把金融監督委員會委員長和金融監督院院長分開,不要兼任。

作爲長遠方案,監查院認爲應把財政經濟部金融政策局、金融監督委員會和金融監督院合併,成爲一個單一的政府部門,並向總統直屬的政府革新地方分權委員會提出了這個方案。

監查院對財政經濟部、金融監督委員會和金融監督院等3個機構採取了注意措施,並且要求免去金融監督院副院長金重會的職務。但是,對財政經濟部和金融監督委員會的負責人沒有採取任何措施。這有可能引發很大爭議。



崔永海 yhchoi65@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