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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兵在水庫死亡,軍方隱瞞“37年真相”

二等兵在水庫死亡,軍方隱瞞“37年真相”

Posted May. 28, 2024 08:09   

Updated May. 28, 2024 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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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政府應該向根據老兵的指示進入水庫(蓄水池)後死亡的軍人的遺屬賠償4億多韓元。接到老兵的指示後,試圖撒下漁網,結果在水庫中死亡的事實時隔37年曝光後,法院承認了國家的損害賠償責任。

27日,據法律界透露,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民事合議46部(部長法官金炯哲)在對殉職者金某的親哥哥等5名遺屬以國家為對象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訴訟中,判決原告勝訴。每名遺屬的賠償金額為8200多萬韓元,共計4.1億多韓元。

在全南長城郡某陸軍部隊服役的金某於1985年6月26日在部隊附近的水庫中溺水身亡。當時陸軍發表說,金某為了給患有肺結核的父親抓魚而進入水庫,結果因心臟麻痹死亡。

30多年後,遺屬方面表示“入伍才壹個月的二等兵不可能獨自進入水庫”,要求軍事死亡事故真相調查委員會(以下真相調查委員會)重新進行調查。

真相查明委員會在2022年5月發表調查結果稱,金某接到老兵們“撒漁網”的指示後進入水庫,結果遭遇了不幸。據真相委員會透露,當時金某從前壹天下午6點開始工作到第二天上午8點後,進行了部隊清掃,為了扔垃圾去水庫時,從老兵們那裏接到了這樣的指示。國防部在同年9月承認金某的死亡為殉職。之後遺屬們以“軍隊調查機關隱瞞了事實真相”為由,對國家提起了訴訟。

審判庭表示:“因為軍隊調查機關的故意或過失,遺屬們在37年後才知道殉職事實”,“遺屬們肯定經歷了嚴重的精神痛苦,而且沒有履行殉職程序,也沒有得到應有的補償和禮遇。”


崔美松記者、宋恩範記者 cms@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