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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手機故障現象尤爲嚴重

Posted February. 16, 2003 22:24   

在服裝公司工作的金某(27歲)於本月4日遇到了一件“令人非常難堪的事情”。原定于晚9時左右接一個業務上十分重要的電話,但他的手機卻發生了通訊故障,液晶畫面上突然出現“服務故障”,隨後他的手機就變成了“廢物”。對金某來說,手機已成爲“維持生計必不可少的通信工具”。由於未能找出交易方的固定電話號碼,所以金某最終未能按時處理業務,而且存儲在手機中的170多個重要號碼也全部丟失。

第二天,金某向手機製造商客戶服務中心提出了抗議,但得到的卻是既複雜又極具專業性的解釋,即“這是手機軟體故障(bug,機器故障)引起的系統障礙”。

目前,國內已普及了3000萬部以上手機,其使用量遠遠超出了固定電話,成了名副其實的重要通訊工具,但卻因頻頻發生故障而給衆多手機用戶帶來了諸多不便。

所謂的手機“軟體故障”,是指設計或編程階段的“原始性缺陷”,並非屬於製造過程中的廢品。因此,手機製造商或服務公司理應負全責,但這些單位卻在急於隱瞞存在手機軟體故障的事實。如果在電腦編程過程中發現軟體故障現象,理應立即採取完善措施,但國產手機企業卻將手機軟體故障引起的不便轉嫁給手機用戶身上。

薑賢九(22歲,大學生) 因在去年經常發生通話時突然聽不到對方聲音的故障,所以曾花費6萬韓元進行了維修,但事後才瞭解到這一問題是由手機軟體故障引起並應由手機製造商來負全責的事實,所以他感到非常氣憤。

曾在手機製造企業開發部就過職的李某(33歲)透露稱:“許多手機製造商早已知道手機存在很多系統障礙的事實,往往因市場競爭而急於向市場推出未進行完全驗證的産品才導致了這一現象。”

但問題在於那些手機製造商仍舊不重視這一現象。

LG電信客戶服務中心的一位負責人表示:“如果定期進行維護,就不會出現類似問題。”甚至還反問道:“我們提供免費服務,還有什麽問題嗎?”

三星Anycall公司的技術部門負責人也主張:“我們承認未能向用戶充分說明手機軟體故障的問題,但我們沒有那麽多的人力在每銷售一部手機時就進行一次詳細的說明。”KTF公司的負責人表示:“的確存在按照目前的技術不能完善的部分(手機軟體故障),但很難在銷售價格達數十萬韓元的産品時,一一做出‘可能會有問題’的解釋。”

由於那些手機製造商均採取隱瞞漏洞的態度,所以相當多的手機用戶不知問題出自手機軟體故障而花費“自己的錢”去修理手機。就此,各網站上目前正陸續出現爲有組織地向手機製造商提出抗議的抗議協會。

由1000多名手機軟體故障受害人組成的N公司抗議網站最近正準備向手機製造商提出正式的“退還”申請。許多會員目前正在集中譴責下載手機鈴聲或接發文字資訊時出現發信及收信率急劇下降的缺陷。製作S公司手機抗議網站的樸在河(42歲)表示,手機還存在液晶螢幕變形和破損或通話10分鐘以上就因發熱而突然掉線的缺陷。

李哲雨律師表示:“對責任不在消費者方面的産品‘缺陷’,通常不論製造商是否存在失誤,都可根據《産品責任法》(PL)追究其責任。”“在銷售産品時未詳細進行可能會引發這些問題的說明是違反《合約上的産品說明義務》的行爲。”



金善宇 sublim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