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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 著作權

Posted January. 17, 2003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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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趙正來以《太白山脈》、《阿裏郎》、《漢江》等3部長篇小說創下了銷售1000萬冊以上的記錄。其代表作《太白山脈》賣了550萬冊之多。趙正來在他的獨生子成爲大學生的時候給他留的作業就是將太白山脈抄寫在稿紙上。若將太白山脈的稿紙堆放在一起比趙正來還要高。4前年嫁到他家的兒媳婦也接受公公的命令,正在做抄寫太白山脈的工作。趙正來對此解釋說“我想讓他們知道,不管多少,要想繼承父親所做的腦力勞動的代價,就要明白父親所承受的創作之苦,哪怕是1000分之1也好”。

△在韓國,著作權將被保護至作者死後的50年。死後50年的時間已經讓人覺得很長,但在美國,1998年通過了將著作權的保護期延長到作者死後的70~95年的法案!而且此次又從大法院以7比2取得了合乎憲法的判決。因此,從沃爾特·迪斯尼的漫畫“米老鼠”到歐內斯特·海明威的小說《太陽照樣升起》,無數個藝術作品將受到這一恩惠。在過去的40年間,美國議會將著作權的保護期延長了11次。在《著作權法》剛剛試行的1970年,當時只能保護到死後14年再延長14年。

△而認爲保護著作權(Copyright)會阻止學問與藝術的進步而開展共用著作權(Copyleft)運動的人們批評道:“20年之後,議會也許會再次延長著作權的保護期”。無限度地延長著作權的立法遊說背後有著像迪斯尼那樣的電腦合成企業、電影協會、音像公司、還有已故作者的後人們。提出少數意見的審判員史蒂芬·布萊爾指出:延長20年的著作權費來自於欣賞書、電影、CD的人們的口袋裏。若航空公司爲了在客廳裏放映1920年製作的電影而出昂貴的著作權費的話,機票的價格只能往上漲。

△從美國大法院得到合乎憲法判決的著作權的延長恩惠不會歸到經歷創作辛苦的作者那裏,而是歸到連爺爺的面都沒見過的孫子或會使像迪斯尼這樣的巨大企業受益。由於美國的制度往往變成國際標準而波及到全世界,因此韓國也有可能在某一天有人會提出將著作權的保護期延長到作者死後的70年。雖然不知道這種爲了令連爺爺的著作都沒有抄寫過的孫兒們過得更好,無限度地搜刮藝術愛好家口袋的事情是否合理……

評論員 黃鎬澤 hthwa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