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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規矩也要受罰

Posted December. 05, 2002 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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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司機金某(49歲)接到了“因上月的某一天在漢城龍山區元曉大橋附近以超過限速(時速(80㎞)30㎞左右的時速113㎞行駛,交納8萬韓元罰款。”的違章通知單。雖然金某當時曾經過元曉大橋附近,但是貨車本來就很舊,因此行駛速度根本不可能超過100㎞以上。因此,他無法承認違章通知上的內容。

金某反復向所管轄警察暑提出抗議,結果查明了當時因無人監視速度儀發生故障而導致誤操作的事實。而且,最近從警察暑接到了撤消違章通知的公告。

雖然從幾年前開始,警察廳就在包括高速公路在內的街道各處,持續設置無人監視測速儀等控制裝置。但是因△不完善的裝置管理△裝置本身存在的缺點△約束標準的不明確等因素,經常出現“無辜的受害者”。

上月末,計程車司機閔某(51歲)經過漢城城北區敦岩洞附近的十字路口時,雖然在信號燈從黃燈轉爲紅燈的一刹那進入十字路口,直接通過路口,但是卻被無人監視控制儀“揭發”。

這是因爲無人監視影像控制儀的功能設置是:在信號燈轉爲紅燈之時起的0.5秒後行駛的車輛視爲違章車輛,相關司機就會被自動揭發。

他稱:“在公路交叉口,如果在信號燈從黃燈轉爲紅燈的瞬間急刹車,則非常危險。”,並稱“遇到這種情況,大部分司機都分析情況後直接通過路口,但是因約束標準太死板,如果司機意識到約束標準則很可能發生事故。”

對此,警察廳相關人員稱:“雖然承認約束標準太死板的這一點,但是司機們的一見信號燈要變則更想加速的習慣也成問題。”

今年年初警察廳在漢城和仁川地區新設20台可以揭發違反信號燈交通規則及超速行駛車輛的多功能無人監視控制攝像機,正在全國範圍內運行1000多台控制裝置。

從漢城的情況來看: 3月份設置的多功能無人監視控制儀每天平均揭發的超速、違反信號燈交通規則的違章案例爲200多起,至今年11月末爲止揭發的違章案例則達5萬3770起。

而且,無人監視控制裝置揭發的超速案例則達920萬多起。

據悉:雖然未正確統計對類似上述約束提出異議的申請事例,但是每月大約發生數十起。

尤其是警察廳計劃到明年年初爲止在全國範圍內增設260多台無人監視控制儀,因此預計無人監視控制儀揭發的交通違章案例將大幅增加。

但是,也有批評指出:在控制裝置的增加的同時,交警卻把定期檢修全權委託給供應控制裝置的企業處理,因此也存在問題。

據警方相關人士透露:“從漢城警察廳的情況來看,提供113台控制裝置的5個公司連續兩年提供無償檢修服務,兩年之後則收取檢修費。”,並稱“因裝置的專業性比較強,才委託企業進行維修。”

綠色交通運動辦事處處長閔萬基稱:“第3方機關應配備能夠定期評價‘警察是否認真進行控制裝置的管理和檢修’的系統。”



孫曉林 aryss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