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采纳为大庄洞特惠疑惑案审判证人的共同民主党代表李在明再次没有到庭。法院表示:“正在考虑采取强制措施。”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2部(部长法官 赵炯又)31日上午10时开始对城南城市开发公社企划本部长柳东奎等人进行公审,但由于被采纳为证人的李在明没有出席,审判在16分钟后结束。李在明上个月21日没有出席审判,24日和28日也没有到庭,已分别被处以300万韩元和500万韩元的罚款。
证人在被罚款后如无正当理由再次不出席法庭,可以在7天内处以拘留,也可以强制拘留。法庭表示:“我认为难以再用罚款的方式发回。但国会议员在宪法上受到免受逮捕特权的保障,因此正在考虑是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他还说:“因为目前正值会期,所以需要国会的同意程序。实际上,不得不考虑同意案是否会被否决,能否得到同意。”法庭计划,如果李在明不出席7日的审判,将制定方针。
此外,李在明上个月28日收到了正在审理双铃对朝汇款疑惑案的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3部(部长法官朴正浩)送达的法官回避申请驳回决定。如果李在明在7天内不立即抗诉,驳回决定将被确定,中断3个月以上的审判程序也将重新开始。
孙俊英记者、水原=李京镇记者 hand@donga.com、lkj@dong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