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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为什么没有允许“死亡自主决定权”的国家?

亚洲为什么没有允许“死亡自主决定权”的国家?

Posted April. 23, 2024 07:41   

Updated April. 23, 2024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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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来决定自己生命的尽头”的想法是违背常理的傲慢,还是维护人类尊严的基本权利呢?

去年12月,李明植(音译)期待允许助力尊严死,并提出宪法诉愿,5年来他每天都因疼痛而痛苦不堪。用毒品性药物也无法很好地控制疼痛。但是,如果想减少1∼2%的痛苦,就不能冒着严重的副作用而放弃药物。等待宪法法院的判决是他最近唯一的支柱。

这样的他对从日本传来的新闻感到愤慨,时隔许久在博客上发表了文章。据悉,2019年对患有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女性(当时51岁)实施安乐死的医生大久保(46岁)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他愤慨地说“世界上不负责任的人很多”。对于失去女儿的83岁父亲“女儿再也不会回来了。希望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了”的发言,他声讨道:“作为父亲,对于饱受痛苦地女儿,什么都做不了,难道希望女儿痛苦地活着吗?”另外,他还主张表示:“在患者因无法忍受痛苦而不得不花钱请求死亡的情况下,国家又做了什么”,“如果不能承担责任,就应该制定对策。”

日本电影《Plan 75》讲述了政府实施安乐死项目的世界,原封不动地融入了众人的担忧。其背景是“过剩的老人压迫国家财政,青年成了受害者”的刻薄认识。如果这种制度广泛实行,高龄者能不感到社会压力呢?

3月10日刊登有关李明植的报道后,Research&Research代表卢圭亨发来了关于《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及助力尊严司法》的自行舆论调查结果。看到报道后特意企划的调查以1000人为对象,按照性别、年龄、地区、宗教等进行了抽样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65.3%的应答者赞成《维持生命医疗决定法》。写事前延命医疗意向书的人只有12.7%,但62%的人表示今后有意向写。62.7%的人赞成《助力尊严法》,12.1%的人反对。值得注意的是,回答者的年龄越大,赞成率就越高。宗教与否并没有产生太大的影响。

对于尊严死或安乐死相关的讨论,我个人感到恍如隔世。在采访曾公开表示“我想死于安乐死”的日本作家桥田的2018年初,还担心自己会被认为是“奇怪的记者”,所以有些畏缩。此后不过5、6年的时间里,韩国社会认真思考死亡问题,赞成尊严死的舆论占多数。这是因为随着高龄者的增加,可以亲身体验到与日常生活相距甚远的死亡。

另一方面,允许死亡自主决定权的大部分国家都是个人主义发达的西方发达国家,没有亚洲圈,这一点令人担忧。这是因为东西方对生死的观点、对个人权利的看法不同。越是集体主义较强的文化圈,一旦开放助力尊严死之路,就越有可能发生倾斜,这样的忧虑似乎也在起作用。

在这个节骨眼上提出的问题。在个人主义和集体主义中,韩国社会哪一方更占优势?如果允许助力安乐死,能否节制地使用?最近保健福利部决定讨论将中断延命医疗的时间从晚期患者提前到被诊断为癌症或重症阶段的方案。从处理高龄者问题的立场来看,切身感受到的是韩国社会变化很快,倾斜现象也很严重。且时代潮流将朝着“尊重个人”的方向发展。因此,有必要对这一问题进行更真诚严肃的社会讨论和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