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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警察局的“实施令暴走”和对署长会议进行惩处,都师出无名

新设警察局的“实施令暴走”和对署长会议进行惩处,都师出无名

Posted July. 25, 2022 07:46   

Updated July. 25, 2022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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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警察署长前天发表声明,要求保留行政安全部新设警察局、制定部长对警察厅长的指挥规则。在630名署长级总警中,有56人出席了会议,133人通过网络参加了会议。包括线上线下参加者在内的357名总警送去了象征警察的“木槿花花环”。主持会议的前蔚山中部警察署长柳三永(音)在会议结束1个半小时后被下达了待命处分,线下出席者以不服解散命令为由接受了监察。这在警察部门是史无前例的。

 行政安全部长李祥敏计划在本周的国务会议上通过实施令,在就任两个半月后推进新设警察局。1991年警察厅从前内务部治安本部分离出来后,政府组织法中行政安全部长的职务中删除了警察相关事务。时隔31年,政府重新成立警察局,不是通过国会立法,而是以实施令来推进。在没有认真收集警方内部意见的情况下,听取普通国民意见的立法预告时间通常也是40天,行政安全部表示“与国民日常生活无关”,缩短为4天。定下新设警察局的最后期限,如此匆忙推进,实在令人费解。

 署长会议既没有举牌也没有示威。不过是在室内征求意见而已。尽管如此,以违反国家公务员法上的服从义务为由,推进对会议出席者的惩戒,因此警方内部的反对声越来越大。国家公务员法不仅适用于警察,同样适用于其他公务员。在国会推进《完全剥夺检察机关调查权法》后,普通检察官和部长检察官、检察长和高检长分别召开了会议,文在寅政府也没有把与会者作为惩戒对象。虽然公务员的抗命并非明智之举,但面对指挥体系发生重大变化,要求他们干脆不要发表意见,这并非常识。

只有国会通过立法解决行政安全部长的职务范围或部长是否指挥厅长等问题,才能消除违法的争议。在改善制度时,像拷问朴钟哲致死及缩小、隐瞒事件一样,警方在权力的不当指示面前是多么脆弱,为了防止这种弊端,有必要进行思考。如果要修改30年以上的警察制度,就应该进行根本性的制度改善,让警察接受国民而不是权力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