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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准备的重大灾害法,可能导致涌现一大批冤枉入狱的首席执行官

没有准备的重大灾害法,可能导致涌现一大批冤枉入狱的首席执行官

Posted December. 28, 2021 07:51   

Updated December. 28, 2021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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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实施《重大灾害处罚法》还有一个月的时间,各企业都在叫苦。一半以上的中小企业表示“守法是不可能的”,处于自暴自弃状态,大企业也因没有明确的对策而战战兢兢。但是,政府似乎要以“如果出现问题,到时候再修改就行了”的方式推进。

该法案今年1月在国会获得通过,将于新年1月27日在50人以上的企业实施。如果发生1人以上死亡、2名以上需要6个月以上治疗的伤者等重大灾害,违反安全措施义务的经营负责人将被处以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10亿韩元以下罚款。制定刑事处罚下限、处罚企业人的法律,在世界上罕见。

不清楚经营者应尽什么义务才能免于处罚的该法律,从制定开始就受到了违反“罪刑法定主义”原则的批评。政府虽然表示“将通过实施令予以明确”,但在实施令出台后,混乱反而进一步扩大。处罚对象不确定是大企业的老板、子公司的代表还是安全保健负责人,经营者应该遵守的义务也是“让安全保健人力忠实地履行业务”,实施令内容也同样模糊不清。

由于无法预测今后会发生什么情况,大企业把最高安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的位置变成了“炮靶”,中坚、中小企业则在推举事故发生时受处罚的“靶子总经理”。据说,外国企业的韩国分公司总经理一职因“发生事故就不能回国,会被关进韩国监狱”的原因,成为避之不及的职位。在公共部门,属于处罚对象的政府部门部长和厅局长、地方自治团体长、公共企业社长们为了以防万一,正在组建盾牌组织。建设企业担心经营者承担因劳动者过失而发生的事故,在现场设置了监控摄像机。据中小企业中央会称,53.7%的中小制造企业回答说:“不可能遵守义务。”

没有企业会反对保护劳动者生命和安全的法律宗旨。但是,连逃避处罚的方法都不知道的法律,只会产生大批“运气不好”而入狱的企业,很难实质性改善产业现场的安全水平。政府和政界要尽早倾听企业的呼声。如果有必要,即使将实行时间推迟几年,也要将过分的刑事处罚改为罚款等行政制裁,并明确补充抽象的法令内容,以防止出现受冤枉的企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