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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利于亲执政党势力的法官人事安排,还有这样的巧合吗?

有利于亲执政党势力的法官人事安排,还有这样的巧合吗?

Posted February. 10, 2021 07:30   

Updated February. 10, 202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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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法院最近实施的法官人事安排中,不遵守原则的行为受到了批评。在主要案件集中出现的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个法庭工作2年、工作总时间为3年,这是原则。但是,由于负责“司法行政权滥用疑惑事件”“前法务部长曹国相关事件”等敏感审判的部分法官在超过工作期限的情况下仍然留任,其公正性因此受到了质疑。

法官在特定法院或法庭工作的时间,不是根据法律或规则来规定的。但是按照惯例规定工作时间是不成文的,这是为了顺利进行循环人事,提高人事的可预见性。进一步说,这与保障审判独立性也有很深的关系。正如宪法中明示的一样,“为了根据宪法、法律、良心独立审判”,法官的人事调整必须按照原则进行。大法院院长金明洙也曾强调:“要通过透明的人事程序和以审判为中心的人事制度来实现的最终目标,最终也在于好的审判。”

但是,在此次人事安排中,因涉嫌滥用司法行政权而被起诉的前法院行政处次长林钟宪负责的法庭全部留任,审判长和2名陪审法官因此将分别工作6年、5年和4年。负责曹国案件的审判长也留任,工作进入第4年。相反,首尔高等法院刑事部的审判长通常工作2年,但庆南知事金敬洙重审案中宣判有罪的审判长在1年后被更换。因此,有人指出,这很难看作是偶然的巧合。

法院一些人认为,相比大法院院长金明洙弹劾部长法官林成根相关的谎言事件,此次人事变动对司法部产生的影响更加严重。甚至出现了“人事垄断”的批评。这是法官们切身感受到的问题。在组织社会,“人事就是一切”的说法并不为过,人事对成员产生的影响很大,法院也不例外。如果人事安排原则被打破,法官们就会看掌握人事权力者的脸色,对按照自己的信念做出判决心存负担。因此,如果人事安排的公正性受到怀疑,判决的公正性也会受到怀疑。大法院解释说,如果存在原则上例外的合理理由,就应该让国民信服,如果是错误的人事,就应该立即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