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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租赁住宅不能因幸福住宅的减少而打退堂鼓

平民租赁住宅不能因幸福住宅的减少而打退堂鼓

Posted December. 13, 2013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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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表示,要把将在2017年竣工的幸福住宅数量由20万幢减少到14万幢。地区居民的反对比较严重的木洞、蚕室、松坡、孔陵、京畿道安山市古栈洞等试点地区的数量由最初的7900幢减少到3450幢,减少了一多半。该政府的核心住宅福祉公约在迈出第一步之前就打了退堂鼓。

数量减少后的住宅能否建完还是一个疑问。有些地区的居民声称这次的福祉计划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与住宅数量的多少并无关联,并称该项计划就是在纸上谈兵。另一方面,由住宅福祉连队等50个市民团体构成的住宅安定国民会议称“由于地区居民的‘护后院’(NIMBY• Not In My Backyard)现象,幸福住宅计划正面临着触礁危机。”并开了批斗大会。甚至能够预见幸福住宅计划将因市民们的矛盾而以悲剧收场。

幸福住宅是为了给新婚夫妇、大学生、初入社会的青年提供一个相对安定的居住环境,政府以每一年行情租金的一半的价格出租的住宅。木洞居民虽然是以交通拥堵和出行过度集中为反对的理由,但也一定考虑到了如果周边出现公共租赁住宅,房价将会下跌的问题。

但是,比起居民们的‘护后院’意识,政府从一开始就错的离谱。政府只认识到幸福住宅是大总统公约事项和能够使用国家共有地这两点,在选定福祉之前,连最基本的妥当性调查都没做。虽然国土交通部表示已多次与居民沟通过,但地方自治组织和居民却不满其“并未认真收集意见。”由于急功近利关系,建设经费预算或地形调查也都是一团乱。由于在铁道用地上建房子需要打人工地基,工程费用也会因此比在一般住宅用地建房子高出1.5倍的事实也是很晚才被告知的。由于不顾居民感受且在成片的住宅小区旁建房,使状况变得更加棘手。

应当体现幸福住宅的目标,即在市中心建设平民能够以低价租赁的住宅。我国的公共租赁住宅的数量占全部住宅的5.6%,只不过是经济合作开发机构(OECD)平均值的11.5%。政府应当努力实现买进未售出小区或多户型住宅并出租给平民的政策和新建住宅的目标。幸福住宅的选址以前官营企业的用地等多元化,在规划阶段只好靠政府的中介和居民的参与,以期能够顺利建好住宅。幸福住宅的建设不能以平民租赁住宅建设的后退收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