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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冲销拖欠6个月以上的债务

Posted March. 12, 2013 0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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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定,对拖欠6个月以上的拖欠者,无论是银行和信用卡公司,储蓄银行或贷款公司的债务,都会用国民幸福基金为他们减少本利金。但是,为了防止窥伺冲销而故意拖欠的现象,只对去年8月末之前拖欠债务的人作为支援对象。

金融委员会表示,11日朴槿惠政府作为公约出示的通过国民幸福基金组成的志愿者选定标准的起点,定在了今年的2月末。

今年2月末为基准拖欠6个月以上者可在用国民幸福基金调整债务的情况下申请。另外,在储蓄银行等地方可以把年度20%以上的高利率贷款转为10%内外低利率贷款的转换贷款,以今年2月末为基准的诚实还贷者可申请。

金融委中小庶民金融政策官李海瑄说明:“事先预料到国民幸福基金的出台而故意拖欠,或事先接受贷款的情况是不能享受优惠的。”

一部分人担忧,政府的这次举措逆差别的对待不拖欠的诚实还債者,而救济众多不还债的人,可能会助长道德的松懈。



金有英 abc@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