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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检察院看颜色形式,必遭特别检察院国政调查

[社论]检察院看颜色形式,必遭特别检察院国政调查

Posted June. 14, 2012 06:14   

检察院昨日发表了由前总理室公职伦理援助室职员张振秀揭发的民间司法监察复查结果,但结果仍然令人质疑。检察院指出,总理室国务卿朴永俊、青瓦台雇佣工会与公司秘书长李永浩、总理室公职伦理援助员李仁奎是非法司法监察的内线。第一次展开调查时,并没有公布如此重要的信息。等有人揭发才公布以上事实,不免让人怀疑检察院的调查意志。

检察院重新进行调查时,仍然没有查出几位内线的上线。他们之调查李前任秘书长的正式上线,即社会政策首席与总统令室长,并没有调查民政首席(现任法务部长)全彩真。而且,检察院仅根据三位内线的陈述,下定了非法司法监察内容没有报告给青瓦台或其他人士的结论。因此,本次调查也绝非正常的调查。有过敏批评检察院院长职务是从总统上任至卸任,意志庇护总统的人事职位。权部长是韩部长的直系上司。人们怀疑检察院正有意隐瞒上线。在野党正虎视眈眈地计划进行国政调查。这一切都是检察院造成的结果。

此外,检察院也没有调查前总理室公职服务管理刘忠烈为封口提供给张前任主管的5000万韩元和前青瓦台宣传策划秘书李向辉提供的3400万韩元的来源。如果没有罪行,他们何必用巨额来封口?检察院仅依赖受训人的口供得出结论,不只是因为无知还是没有调查意志。

检察院调查公职伦理援助室检察的500件案件的结果显示,朴前处长受私有企业贿赂,为谋取私立,利用了职务之便。检察院已对相关的3起案件发起起诉。另外,在调查宗教人士、明星、企业人士、政界人士时,有过一些超越调查范围的内容,但并没有受到相应处罚。这都是因为韩国立法不健全。根据现行法律,可以处罚盗听和调查银行账户的行为,但是司法检察时的行为不属于滥用职权,因此很难给予处分。这也是韩国需要制定“非法司法检察方法”的原因。调查非公职人员三星集团会长李健熙等行为,都有可能是越权行为。

在保障过敏基本权利的民主主义国家,国际机构违法调查、盗听、追踪违法账号等行为不可容忍。如果没有经过合法城区,跟人的私生活属于国民基本权利,任何人都不可侵犯。只有严格执行民间人司法检察等行为,才能杜绝国家犯罪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