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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超过1兆!三星,似乎过火了

Posted October. 19, 2011 03:03   

据悉,三星电子要求苹果公司针对每台iPhone4支付约13美元许可使用费。苹果公司若根据三星电子的要求直接接受,就等于每年要支付1兆韩元。

18日多个业界专家指出,上个月26日在荷兰法院苹果称“三星电子提出了过分的费用”且索赔的费用不是通讯芯片价格的2.4%,而是iPhone整个价格的2.4%。

iPhone4的无线通信芯片价格为10.25美元,所以芯片价格的2.4%仅有0.25美元,但iPhone价格(16GB•560美元)的2.4%是13.44美元。这是iPhone组装公司富士康每台收益(7美元)的两倍。

今年上半年(1月~6月)iPhone出售量为3900多万台。每年出售8000万台以上,预计销售额为500亿美元。近期上市的)iPhone4S三天内出售400万台,因此销售量有望逐渐增加。

如果许可使用费为iPhone价格的2.4%,那么三星电子就能从苹果公司那里每年收取10亿美元∼13亿美元(约1兆1500亿韩元~1兆5000亿韩元)。这是达到三星电子无线事业部年营业收益(去年4兆3000亿韩元)四分之一的庞大金额。正因为如此,苹果公司才会动员暴露秘密协商等非正常手段攻击三星。

对此三星电子表示:“根据秘密维持合同不能公开许可使用费协商内容”,且拒绝公开。不过,苹果公司当时在法庭上不仅公开具体数值,而且还实施三星电子既没承认也没否认的“NCND”政策,因此三星电子有可能是曾经要求相关的费用。

当时荷兰法院拒绝三星电子对苹果的禁止销售诉讼是因为三星的3G通讯专利是标准特许专利,所以不是禁止销售的对象。三星电子工作人员解释道:“法院的判决是由于苹果侵害三星的标准特许,所以需要协商费用金额”,“苹果的iPhone销量越多三星的许可使用费收益就会增加。”

许可专家评价道,三星充分有资格要求比通讯芯片价格还要高的使用费。因为许可价值不局限于零件价格,而是与销售“最终产物(end product)”的企业收益成正比。

加拿大名叫i4i的软件公司称美国微软(MS) “OFFICE”侵害了他们的“xml”文档专利,且开展了长达四年的诉讼战,美国大法院今年6月最终判定MS赔偿3亿美元(约3400亿韩元)。“xml”专利虽然属于“OFFICE”产品的一笑部分,但由于直接关系到MS的世界销售额,所以才判定这一赔偿资金。

另外,ORACLE近期称Google的“Android”运营体系(OS)侵害“JAVA”专利,进而提出61美元(约7兆150亿美元)索赔金,且Google则提出愿意支付20亿美元(约2兆3000亿韩元)。

如果苹果坚持不给三星使用费的话会怎样呢?在法律上针对标准专利只有要公正合理地提供使用覅的规定,没有明示专利使用费比例。完全根据两家公司的协商结果。

只不过,如果专利者要求过分的费用,使用者可以以反垄断权等依据提出诉讼,相反,如果专利侵害者支付的费用过少,或者不愿支付,此时专利者可以邀请禁止销售以及申请损害赔偿。

专利法人“友人”的李昌勋(音)美国律师表示:“机器的2.4%不是非正常的要求”,“就算三星不能收取所有费用,但苹果也很难摆脱支付使用费的义务。”



郑载润 jaeyun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