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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控告金正日

Posted August. 31, 2010 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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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任何一个独裁者或任何一个凶犯的罪行,都无法与金正日对韩国同胞与朝鲜同胞犯下的罪行相比较。如果检察院真正起诉金正日,相信起诉书会达上万页。若要一一调查证人,或许调查过程与裁判过程会需要好几年。然而,国内已经开始为惩治金正日展开具体活动。在律师团体的帮助下,朝鲜越境人员家庭组织与曾经受朝鲜政治犯收容所拷问的受害人将向检察院揭发金正日的反人道主义犯罪行为。此后,该团体还在考虑向国际刑事法院(ICC)提出诉讼。

▷国际法院(ICJ)是主要处理国家间争端的联合国机构,而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法院有所不同。国际刑事法院成立于2002年,拥有110个会员国, 其主要功能是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ICJ需要当事国同意才可进行裁判,而ICC则可以对会员国以及联合国安理会提出诉讼。但是,与联合国不同的是,美国、中国等强国与多数阿拉伯国家并没有参加ICC,因此其活动存在一些局限性。

▷ICC曾经向对80万人进行大量屠杀的卢旺达首都基加利市市长仑扎侯宣判终身监禁,对涉嫌“种族屠杀”的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进行裁判,但因被告人死亡,最终停止审判。另外,该组织还以涉嫌屠杀最少3.5万名平民为由,对苏丹总统巴希尔提出了拘捕令。巴希尔虽然在取笑ICC,但是国际社会都在痛斥巴希尔的反人伦主义行为,因此拘捕令并不是毫无意义。

▷韩国也是ICC成员国,而且于2007年制订了《国际刑事法院犯罪处罚相关法律》。制定相关法律,目的在于处罚ICC裁判对象,积极协助该组织。根据该法律,韩国甚至可以实施死刑与无期徒刑。该法律可以成为惩戒金正日的依据。人们非常关注检察院与ICC会怎样应对朝鲜越境人员的诉讼。当然,短时间内无法让金正日出庭,但是将金正日的罪状公布于世,同样具有极大的意义。

评论员:陆贞洙 sooya@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