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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国民情绪法”促成龙山惨案协商

Posted December. 31, 2009 09:08   

今年1月20日发生的龙山惨案在时隔345天后的今日,终于达成了赔偿协商。首尔市与宗教界进行仲裁,“龙山惨案全国民对策委员会”与龙山第4区开发组合进行了协商。 该组合将赔偿5名死者的葬礼费用、遗属的赔偿金及入住者的赔偿金。另外,在明年1月9日之前,会为死者举行葬礼。赔偿金预计会达到35亿韩元左右。虽然已经达成一致,但是双方并没有公开赔偿金的规模。这表明双方间的协商并不公正。

无论事情经过如何,这件事未被延长至明年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与此事件相关的团体似乎也表示赞同。明年将举行地方自治选举,政府与首尔市似乎是为了避免这件事拖到选举期间而草草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是,实在无法理解,为何要如此推托必须解决的问题。此次事件实际上又是一件“国民情绪法”胜过法律与原则的事例。

龙山惨案发生时,一些员工在再开发建筑工地的建筑物上摆放大量火焰瓶并进行了静坐罢工。在组织违法罢工行为的过程中,1名警察与5名罢工人员失去了生命。火焰瓶其实是武器,罢工人员在城市中心携带杀伤性武器,而且与警方进行了对抗。不知世上还有没有其它国家愿意为这些人提供赔偿。

对策委员会与拆迁居民团体表示警方及过分的镇压行为是造成惨案的主要原因,该组织与团体还向政府提出了进行道歉、提供赔偿的要求。这些行为或许要得了更多的赔偿金,但是对于死者来说,这并不是值得高兴的事。根据此次协商结果,每位死者可获得数亿韩元的赔偿,而没有受伤的罢工者将要被叛刑。

10月,负责龙山惨案的一审裁判部指出,火灾是罢工者向警方投掷火焰瓶而引起的,因此向7名被起诉的罢工人员宣判了5、6年徒刑。一审裁判部表示:“为了贯彻自己的主张,上述罪犯向执行公务的警察投掷危险物,这严重违反了国家法规,法治国家无法容忍此等行为。”拆迁居民团体与被告人对宣判结果表示是“国民屠杀”行为,但从事件发生的全过程来看,这仅仅是罢工者在无理取闹。

政府虽然不会亲自提供赔偿金,但是违法行为、长期的罢工及事件的政治化促成了最终目的。按照此等决策方针,韩国社会不知能否建立起法律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