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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公职腐败与账户追究权

Posted November. 27, 2009 09:00   

李在五在年轻时因为参与了民主化运动曾五次进监狱,并且被关了十年。他在1996年加入新韩国党时人们都说“他转变立场了”。但是他却说:“从来没有变过。我不是因为自己是左派,社会主义者才会与独裁斗争,而只是对抗不正确的。我的梦想是让正义像河水一样流动。”在三选国会议时,曾被称为“李明博政府的第二人”,但20多年来他一直都住在23平方米的韩式房子里。所以当他担任国民权益委员长时,朋友们都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李委员长表示会定制权益委、监察院、检察、警察、国税厅等5个机构参与的反腐败机构联合会,评价高层公职人员的清廉程度并且公开。公务员们提议吃5000韩元的午餐。他在上任后两个月内解决了与军部高度限制相关的江原襄阳郡居民长达48年的民诉,及长达4年的蔚山蔚州郡居民有关学校用地未使用的民诉。但是对此评价却很不同。有人认为“有权力的委员长做了该做的事。”而有些人则认为“这是政治行为”或“越权行为”。

▷关于权益委相关法律的修改问题,目前也很麻烦。权益委为了公职人员腐败调查向金融机关要出提交金融交易的信息,为了评价公共机关和公职人员的清廉度,立法预告可向受评价的人员要求提交个人资料。要求金融交易信息,实际上是要拥有账户追究权。也包括把权益委从国务总理改到总统下。对此社会上的反映很不好。

▷清除腐败是国家的共同课题。公职社会的透明度明显没有跟上经济发达水平。继承过去清廉委的权益委积极推动反腐败工作是好的。如果李委员长能够强力推行,公职人员都会紧张。但是每件事都是过犹不及。外界批评,如果权益委拿到要求的所有权限,将会出现超过监察院的权力机关。

评论员 李进宁 jinnyong@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