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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将2名美国女记者提交给法院”

Posted April. 25, 2009 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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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鲜24日通过朝鲜中央通信社报导称:“相应机关结束了对两名美国(女)记者的调查”,“该机关决定根据已确保的美国记者犯罪资料,将她们提交给法院。” 随之,上个月17日在中国图们江边境采访朝鲜难民问题的途中被朝鲜当局扣押的美国克兰特电视台韩裔李记者和华裔记者罗拉,将在事发的38天后站在朝鲜的法庭上。

朝鲜中央通信并没有公开对两名女记者的具体调查结果或罪名。朝鲜在上个月31日预告对另名女记者进行控诉时曾表示:“确认了她们非法入境和敌对行为嫌疑。”朝鲜出入境法第46条规定,外国人非法入境时可负刑事责任。也可根据刑法第63条间谍罪和第60条朝鲜民族敌对罪等,对外国人的侦察行为和敌对行为进行处罚。

朝鲜采取了二审裁判制度,因此两名记者可能会在道级(直辖市)裁判所接受一审判决、在中央裁判所接受二审判决。朝鲜法律专家们认为这两个过程通常需要2个月以上的时间。但是也有可能在进行裁判的时候朝鲜和美国进行协商,释放两名记者。



申锡昊 kyle@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