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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 高盛与投资人保护

Posted February. 06, 2009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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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盛时,不仅学到市场经营经济知识,还学到了经营及人类的本性。”这是在高盛任职26年,在比尔克林顿行政部时期,担任财务长官的罗伯特鲁宾的回忆录,由此可见高盛不一般的地位。罗伯特指出,11年前外汇危机时期,他能当上当时美国的财务长官,左右亚洲多国命运,全是因为当时呆在高盛,进而踏入政界及行政部。而乔治布什行政部的最后一位财务长官,雷曼兄弟破产之后,为收拾残局向议会跪下的亨利也曾是高盛的最高领导人。

高盛、摩根斯坦利、美林证券等美国投资银行,在11年前外汇危机时,让我国十分嫉妒。当高盛毫不犹豫地回收,我国因缺乏美元让出的,精英企业及房地产时,我国只能坐着眼红。当时的遗憾就是,为什么我国就没有可以与高盛匹敌的投资银行。制定资本市场统合法(简称 资统法)也是为了成立“韩国的高盛”,让韩国也可以在国外挺直腰板获取高利润。

大企业从去年开始竞相收购证券公司。因资统法的实行,证券公司除了证券业务,还可以进行先行交易,甚至可以经营基金,证券公司就像个能下金蛋的母鸡,占尽风头。如果可以拥有一家除银行及保险业务功能的金融投资公司,就可以羡煞旁人了。

因投资基金,大栽跟头的韩国公民,是否听得进去,资统法及金融投资公司的相关传闻。政府指出,强化投资人的保护,就是说,证券公司将根据顾客的投资趋向,推荐适合顾客的投资方式,公民可以放心投资。投资公司根据新投资人保护条例开始实行的第一天,证券公司还没有做好充分准备,员工的操作甚至都显得十分生疏。虽说投资人也要承担部分责任,但如果对投资人的保护不到位,新的金融投资公司的前景将依旧惨淡无光。美国投资银行的衰落,正在告诉韩国,韩国需要一家凌驾在高盛水平之上的韩国型投资银行。还有比高盛式先进的投资人保护措施。

评论员 朴永均 parkyk@dong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