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裁判所是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3个部分后担任司法的宪法机关。与处理普通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最高法院和大法院具有同等地位。除了相当于大法院院长的宪法裁判所所长以外,有8名裁判官和担任行政业务的事务处长。光长官级以上人物就有10名。因为是由总统和大法院院长、国会各选出3名裁判官,因此难免会带有政治性格。但是,审判的政治中立和独立性是宪法裁判所的生命。
▷各国的宪法裁判所和大法院的威望都有不同。在德国,宪法裁判所是高于大法院的机关;在美国,没有另设宪法裁判所,由联邦法院担任其职能。在我国,1988年宪法裁判所诞生之前是由宪法委员会和大法院拥有违宪法律审查权的,但其实也是徒有虚名。因此,实际上我国违宪审判的历史只有20年。但是因为有关首都搬迁特别法和卢武铉总统弹劾的审判,宪法裁判所的威望在短短的时间得到了史无前例的提高。
▷就功能而言,宪法裁判所的确比大法院更高一级。大法院只是解释并适用国会制定的法律,而宪法裁判所则可以立即中止违反宪法精神的法律。宪法裁判所可谓是维护宪法的守护团队。但是民主党正在向这样的宪法裁判所施压,让其推迟原定13日宣判的综合房产税违宪与否决定。民主党是公党,是3权中的一轴、国会的一部分,这可以说是宪法机关之间的冲突。
▷民主党正在要求:对计划财政部长官姜万洙“接触宪法裁判所”发言的国会真相调查(预定在11—18日进行)结束后,再判决综合房产税的违宪与否。他们主张这是为了确保审判的公正性。但是在宪法裁判所宣判日期间进行调查,并推迟已经告知当事人的日期,是损毁宪法裁判所独立性的行为,是想用政治性压力防止综合房产税的违宪判决的意图。裁判官阵容大部分是民主党执政时期的人员,而向这样的宪法裁判施加压力本身就足以引起误会。
评论员 陆贞洙 sooya@donga.com






